Jes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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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件事(12:1–8)关于法利塞人

反对耶稣的门徒在安息日掐麦穗,

并将此视为违法的「收割行为」(出34:21),

而非法律允许的“拾取剩穗”(申23:26)。

在马尔谷福音中,耶稣已引述

达味的事迹作为例证:

达味在诺布圣所中吃了

司祭才可吃的供饼(撒上21:2–7)。

玛窦重申这个平行对比,

更进一步为门徒的行为辩护,

指出他们因为「饥饿」才这样行。

他又进一步援引法律与先知的例子:

在耶路撒冷圣殿中,

司祭在安息日执行祭礼,

也等同于「破坏安息日」,

但他们是在履行天主的旨意

(肋24:8;户28:9–10)。

 

因此,同样的原则应适用于此情境,

因为“这里有一位比圣殿更大的”

(指耶稣本人,或天主国的临在)。

门徒的行动之正当性

也再次由欧瑟亚先知书的引文

加以强化:“我喜爱仁爱胜于祭献”(欧6:6,参玛9:13)。

怜悯或慈悲的要求

(在此即满足饥饿),

当优先于礼仪的遵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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