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es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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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现在来到福音书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。

这是一个较大的单元,

首先包含两个奇迹(加纳治愈王臣之子的奇迹 [4:46–54]

以及治愈瘫痪三十八年的病人 [5:1–18])。

这些奇迹之后,是耶稣在 5:19–47 的讲论。

 

这两个奇迹被呈现为象征性的例证,

分别显示耶稣赋予生命的能力(4:46–54)

和他的审判权柄(5:1–18)。

 

在接下来的讲论中(5:19–47),

耶稣解释说,他确实拥有 赋予生命和执行审判的权能,

这是天主父所独有的两种权能,

并且有四个见证者为此作证。

最后,在41–47节,耶稣说明,

他的行动并非为了获取自己的荣耀,

而是单单为天父的荣耀而行。

这篇讲论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:

  1. 耶稣首先声明,天父向圣子(耶稣)展示他所行的一切(5:19)。圣子如同圣父一样赋予生命,并且圣父已将所有审判的权柄交给圣子(20–30 节)。
  2. 在接下来的部分(31–40 节),耶稣解释有四个“见证者”证明他的宣称。
  3. 最后,在41–47节的结论中,耶稣说明,他不寻求自己的荣耀,而是愿所有荣耀都归于天父。

 

然而,这一部分并非没有其内在的问题。

可以说,这正是福音书中主要的文学难题开始显现之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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