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es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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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二十一世紀熱羅尼莫聖經詮釋》就今天福音指出

第二个关于祈祷的例子(6:5-8),

很可能指的是个人的恳求式祷告

(《天主经》6:9-13 具有团体性,

因此不能将此视为禁止公共的礼仪祈祷,

18:19-20 也支持这一观点)。

这段论述对比了门徒的祈祷方式

与犹太人及外邦人的祈祷方式,

后者是从犹太人的视角来看待的,

仿佛教会是一个tertium gens(“第三类族群”)。

犹太的伪善者在公众场所“站立”

(这是祈祷的常见姿势),

以便被人看见。

而外邦人则用大量的言辞向神祈求,

以期得到回应。

前者因其不真诚的动机而受到谴责,

后者则是不必要的,

因为天父早已知道他子女的需要。

相反,祈祷应当“在你的内室里”,

即屋内没有窗户的隐秘之处进行。

 

主祷文(这一名称来源于圣居普良)

在福音书中以两种不同的形式出现(6:9-14;《路加福音》11:1-4;

《十二宗徒遗训》8:2 也有接近玛窦版本的祷文)。

即便玛窦的版本较长,仍然保持简洁,

与外邦人的冗长祈祷形成对比,

并可能是犹太基督徒对更长的犹太祷文 Shemoneh Esreh

(敬虔的犹太人每天诵读三次)的另一种替代方案。

它的礼仪性质(如“我们在天的父”,对比路加的“父”)

在许多抄本中还通过光荣颂的附加而进一步加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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