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多默与耶稣相遇后,不仅信了,
还发出了整部福音中最深刻的信仰告白:“我主,我天主!”
他的这番宣认,不仅是整部福音中最有深度的一句话,
甚至可说是整个新约中对耶稣神性的最清晰宣告。
耶稣最后说,多默因“证据”而信是好的,
但那些没有看见就相信的人也同样蒙福。
这句话是对后世没有机会“按肉身”见主,
但将来仍会信从他的人所说的。
然而,这段经文也有其特殊性。
若所有门徒都因怕犹太人而聚在一起,
那么多默为何不在场,显得有些奇怪。
更关键的是,若多默那晚确实不在,
他便未能在耶稣向门徒赐下圣神时一同领受,
这在神学上应属重大缺失。
尽管如此,他却作出了最深刻的信仰宣认!
虽有文学统一性与逻辑上的问题,
但整体神学意图仍极为明确,且极具感动力。
我们现在来到这部福音显然曾设定的结尾。
这一段仅关注耶稣的奇迹,作为信仰的根据。
它明确指出应当相信的是什么:
耶稣是默西亚,是天主之子;
也清楚指出信仰的最大益处:
相信的人要因耶稣之名而获得永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