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这一论点与若望福音多次声明一致:
耶稣从不单独行动,
他所作所言皆与父合而为一。
耶稣指出,天主法律本身为这种双重见证提供了根据。
耶稣不是独自说话,父也以不同于子的方式作证——
因此,在若望神学中,
这构成了“两个”作证者:耶稣并非为自己作证。
这个解释在若望团体内部是可以理解,
可接受的,但对团体之外的听众而言,
则可能不被接受。
此时,对手问他:“你的父在哪里?”
耶稣回答说:“你们既不认识我,
也不认识我的父。
若是你们认识我,
也必认识我的父。”
本段最后指出,
这些事发生在圣殿的钱柜区(即圣殿妇女院),
但没有人捉拿他,因为“他的时辰尚未来到。”
这再次暗示:耶稣的一切,
皆在天父安排下按定时实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