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2025-08-14
常年期第十九周周四
玛18:21-19:1
那时,伯多禄前来对耶稣说:“主啊!
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,
我该宽恕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吗?”
耶稣对他说:“我不对你说:直到七次,
而是到七十个七次。
为此天国好比一个君王,
要同他的仆人算账。
他开始算账的时候,
给他送来了一个欠他一万‘塔冷通’的,
因他没有可还的,主人就下令,
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儿女,
以及他所有的一切,
都变卖来还债。
那仆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说:主啊!
容忍我罢!一切我都要还给你。
那仆人的主人就动心把他释放了,
并且也赦免了他的债。
但那仆人正出去时,
遇见了一个欠他一百‘德纳’的同伴,
他就抓住他,扼住他的喉咙说:
还你欠的债!
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说:
容忍我罢!我必还给你。
可是他不愿意,且把他下在监里,
直到他还清了欠债。
他的同伴见到所发生的事,
非常悲愤,遂去把所发生的一切告诉了主人。
于是主人把那仆人叫来,
对他说:恶仆!
因为你哀求了我,
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债;
难道你不该怜悯你的同伴,
如同我怜悯了你一样吗?
他的主人大怒,
遂把他交给刑役,
直到他还清所欠的一切。
如果你们不各自从心里宽恕自己的弟兄,
我的天父也要这样对待你们。”
耶稣讲完这些话以后,
就离开加里肋亚,
来到约但对岸的犹太境内。
《二十一世纪热罗尼莫圣经诠释》就今天福音指出:
不宽恕人的仆人的比喻(18:21–35)
伯多禄再度作为发言人,
向耶稣提出问题,
询问是否应宽恕得罪自己的弟兄(或姊妹)。
这使前述教会惩戒的讨论回归其根本关切:
罪过需要被宽恕。
伯多禄所提“宽恕七次”的回答,
显然已视为相当宽宏。
然而,天主的宽仁远非人类的标准可比。
耶稣的回答“七十个七次”
或“七十七次”并非数学计算公式,
而是对无限宽恕的呼吁。
这种无限宽恕的思想,
反转了《创世纪》4:24的逻辑:“假使加音受报七倍,
则拉默赫受报七十七倍。”
虽然不宽恕仆人的比喻着眼点略有不同,
仍是围绕“宽恕”这一核心主题展开。
这是一段针对《天主经》
第五句祈祷——“宽免我们的罪债,
犹如我们也宽免得罪我们的人”
(参6:12;路11:4中作“罪”)——
的叙述性注释。
比喻中,第一位仆人所欠的“极大数目”(一万塔冷通),
与他同伴欠他“微小金额”(一百德纳)形成对比;
须知一塔冷通约等于六千德纳。
尽管玛窦在其他地方倾向寓意式写作
(如13:18–23;36–43;49–50),
此比喻不宜过度寓意化。
若将此比喻解为寓言,
可能会错误地将天主描绘为冷酷暴君,
视仆人及其妻儿为可贩卖的财产。
使这段惊人叙事转化为“天国的比喻”的关键,
在于君王展现了怜悯——
这与那位被赦免的仆人的无情形成强烈对比。
人的宽恕之代价,
与天主的宽恕相比几乎微不足道;
然而,后者却以前者为条件
(参6:14–15):“你们若宽恕别人的过犯,
你们的天父也必宽恕你们的;
但你们若不宽免别人的,
你们的父也必不宽免你们的过犯。”
今天主前福音默想,
聖神領我看,这一生,
我欠天主最大的罪债,
及天主如何赦免了我的过犯。
在这感动中,我看生命中,
我难释怀、欠我“债款”的人。
我是在天主对我的爱的感动中,
得恩宠,盯牢天主,
放飞他人,放飞自己。
默观默想今天的福音,你看见什么?
+ZHY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