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es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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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8-14

常年期第十九周周四

玛18:21-19:1

 

那时,伯多禄前来对耶稣说:“主啊!

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,

我该宽恕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吗?”

耶稣对他说:“我不对你说:直到七次,

而是到七十个七次。

为此天国好比一个君王,

要同他的仆人算账。

他开始算账的时候,

给他送来了一个欠他一万‘塔冷通’的,

因他没有可还的,主人就下令,

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儿女,

以及他所有的一切,

都变卖来还债。

那仆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说:主啊!

容忍我罢!一切我都要还给你。

那仆人的主人就动心把他释放了,

并且也赦免了他的债。

但那仆人正出去时,

遇见了一个欠他一百‘德纳’的同伴,

他就抓住他,扼住他的喉咙说:

还你欠的债!

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说:

容忍我罢!我必还给你。

可是他不愿意,且把他下在监里,

直到他还清了欠债。

他的同伴见到所发生的事,

非常悲愤,遂去把所发生的一切告诉了主人。

于是主人把那仆人叫来,

对他说:恶仆!

因为你哀求了我,

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债;

难道你不该怜悯你的同伴,

如同我怜悯了你一样吗?

他的主人大怒,

遂把他交给刑役,

直到他还清所欠的一切。

如果你们不各自从心里宽恕自己的弟兄,

我的天父也要这样对待你们。

耶稣讲完这些话以后,

就离开加里肋亚,

来到约但对岸的犹太境内。

 


 

《二十一世纪热罗尼莫圣经诠释》就今天福音指出:

不宽恕人的仆人的比喻(18:21–35)

伯多禄再度作为发言人,

向耶稣提出问题,

询问是否应宽恕得罪自己的弟兄(或姊妹)。

这使前述教会惩戒的讨论回归其根本关切:

罪过需要被宽恕。

伯多禄所提“宽恕七次”的回答,

显然已视为相当宽宏。

然而,天主的宽仁远非人类的标准可比。

耶稣的回答“七十个七次”

或“七十七次”并非数学计算公式,

而是对无限宽恕的呼吁。

 

这种无限宽恕的思想,

反转了《创世纪》4:24的逻辑:“假使加音受报七倍,

则拉默赫受报七十七倍。”

 


 

虽然不宽恕仆人的比喻着眼点略有不同,

仍是围绕“宽恕”这一核心主题展开。

这是一段针对《天主经》

第五句祈祷——“宽免我们的罪债,

犹如我们也宽免得罪我们的人”

(参6:12;路11:4中作“罪”)——

的叙述性注释。

 

比喻中,第一位仆人所欠的“极大数目”(一万塔冷通),

与他同伴欠他“微小金额”(一百德纳)形成对比;

须知一塔冷通约等于六千德纳。

 

尽管玛窦在其他地方倾向寓意式写作

(如13:18–23;36–43;49–50),

此比喻不宜过度寓意化。

若将此比喻解为寓言,

可能会错误地将天主描绘为冷酷暴君,

视仆人及其妻儿为可贩卖的财产。

 

使这段惊人叙事转化为“天国的比喻”的关键,

在于君王展现了怜悯——

这与那位被赦免的仆人的无情形成强烈对比。

 

人的宽恕之代价,

与天主的宽恕相比几乎微不足道;

然而,后者却以前者为条件

(参6:14–15):“你们若宽恕别人的过犯,

你们的天父也必宽恕你们的;

但你们若不宽免别人的,

你们的父也必不宽免你们的过犯。”

 


 

今天主前福音默想,

聖神領我看,这一生,

我欠天主最大的罪债,

及天主如何赦免了我的过犯。

在这感动中,我看生命中,

我难释怀、欠我“债款”的人。

我是在天主对我的爱的感动中,

得恩宠,盯牢天主,

放飞他人,放飞自己。

 

默观默想今天的福音,你看见什么?

 

+ZHY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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