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《二十一世纪热罗尼莫圣经诠释》就今天福音指出
在《天主经》的结尾处
已明确表达行动的对等原则:
天主的宽恕取决于人是否愿意宽恕他人。
这一主题在此又出现于基督
警告不可妄加判断的教导中
(玛 7:1–5;谷 4:24;路 6:37–42)。
人以什么尺度来定罪他人的过错,
将来也必以同样的尺度,
在末日审判中由天主加以响应。
耶稣用幽默对比,
指出审判他人的愚蠢:
控告者眼中有“大梁”,
却不见被告者眼中的“细刺”。
此处的“弟兄”指的是信友团体中的成员,
即耶稣所建立的新家庭(参玛 12:50;18:15)。
此段经文并未否认对迷失弟兄加以规劝的必要
(参玛 18:15–20),而是在揭露那些急于批判他人,
却对自身(且往往更严重)
过失视而不见者的伪善本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