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留意经文]
……耶稣回答说:“第一条是:『以色列!你要听!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。你应当全心、全灵、全意、全力爱上主,你的天主。』第二条是:『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。』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的了。”
[学者诠释]
今天福音所提出的问题是:在旧约的613条法律中哪一条是最大的?如此的问题通常是向杰出的犹太老师提出的。
耶稣的回答结合了旧约的两个章节(申6:4-5以及肋19:18)。这回答因而指出耶稣是一位正统的犹太老师,而且祂重视追溯至真理的根源。
今天福音的重要性不是在于它所提出的悠久真理的原由,而是它所强调的人该具备的基本的态度。
“有一个经师前来问耶稣”:这位经师与其他的经师不同之处是他对耶稣并没有敌意,而且在福音的结尾,他还得到了耶稣的赞赏。他的态度和诚意,使今天福音所记述的内容,形成一个学习的经验,而非与耶稣的冲突。
“哪一条诫命是第一条呢”:许多门徒都喜欢问他们的犹太老师这个问题。一个有名的答案是: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这是犹太法律的全部;其它的法律只是在解释这条诫命。
“以色列!听着!我们的天主上主是唯一的天主”:耶稣的回答取自申命纪6:4-5,是虔诚的犹太教徒每天都念的三个祷词的第一个;它指出爱天主的诫命源自天主是宇宙间唯一的天主的事实。
“你应当全心、全灵、全意、全力爱你的天主、上主”:这四个副词(全心、全灵、全意、全力)并不是指一个人的四个不同的部分,而是强调一个人要以他所具有的全部的能力来爱天主。
第二条是:“要爱人如己”。虽然那位经师只请教了耶稣最大的一条诫命,耶稣却加上了第二条。耶稣并不是在说这两条诫命是同样重要,或想把这两条诫命结合在一起(参考路10:27)。
这第二条诫命源自肋未纪19:18。耶稣是因这两条诫命的共同点:“爱”而把它们并列在一起。肋未纪19:18或新约圣经神学的发展,并不反映今天心理学的发现:人缺少自尊,以及人需先爱自己才能爱别人。
那经师对耶稣说:“不错,老师说得对……”:经师以重复耶稣所说的来表达他的同意,这同意并不掺杂任何敌意或讽刺。
”这要比一切全燔之祭和牺牲好得多”:此处,这位经师所作的比较只是在与欧瑟亚先知书6:6以及撒慕尔纪上15:22起共鸣;读者大可不必下结论说他在反对向天主献祭。
耶稣见他回答得明智,便对他说:“你离天主的国不远了。”:天主的国不是要在来日,而在今天就是可及的,且是存在于空间的。这位经师对旧约诫命重要性的了解,使他更加接近即将来临的天国,也帮助他正确地迎接天国的来临。
[编者感言]
主,你要我全心、全灵、全意、全力爱上主。“全心”是指我要以我的“心智”爱你;“全灵”是指我要以我的“生命”爱你;“全意”是指我要以我的“意志”爱你;“全力”是指我要以我的“财力”爱你。
主,为每天祈祷、默想福音、意识省察并生活简朴的我,这是做得到的;因为我最爱并跟紧的你是全心、全灵、全意、全力爱天父的主。
[与主密谈]
1静心细读并默观在今天福音中,神圣光照、带领我看见、使我感动的地方
2主向我见证的全心、全灵、全意、全力爱天父的言行
3今天我以心智、生命、意志、财力爱主的言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