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es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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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留意经文]

“……『你应全心,全灵,全意,爱上主你的天主。』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。第二条与此相似: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……”

 

[学者诠释]

    “他们中有一个法学士试探祂”:“法学士”就是经师;他们精通梅瑟的法律。

“法律中哪条诫命是最大的”:这问题是在要求耶稣为以色列的法律作一个总结或说出重心。法利塞人喜欢为梅瑟的法律作总结。他们发展出许许多多琐碎的法律,但并不能抓住天主法律的重点或精神(参考7:12)。

“你应全心,全灵,全意,爱上主你的天主”:耶稣是在引证申命纪6:5。“爱”,主要并不是一种感觉,而是忠信的盟约,是意愿与行动。

犹太老师解释“全心”为“意志”,“全灵”为“生命”,“全力”为“财富”。不过在此玛窦并没有说“全力”;他用“全意”,指的是“心智”(参考4:1-11)。

对耶稣来说,天主的法律是整体性的。唯有以“爱天主”为出发点时,其它所有的法律才因而产生并得到支持。

“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”:耶稣是在引证肋未纪19:18。虽然这诫命在犹太礼仪中并不占中心的位置,但在新约中它是重要的(玛5:43,19:19;罗13:8-10;迦5:14;雅2:8)。

这诫命包括正确的“自爱”。在耶稣之前并没有人把这两条诫命(爱天主、爱人)连接在一起;耶稣这么做,开创了伦理的重要进展(参考若一3:17)。

“全部法律和先知,都系于这两条诫命”:犹太老师声称世界需存活在“法律”、“圣殿的敬拜礼”及“真理”、“审判”与“和平”中;玛窦则声明法律必须要建立在爱德的行动上。

 

[编者感言]

主,从今天福音的教导,你强调,身为基督徒、你的跟随者,在生活中我首先要重视的是“我是否爱你”。我的言行、我的一切抉择都须以“爱你”为出发点。这“爱”是恩宠、是信德、是行动、是悔改,也是进天国的条件。

 

[与主密谈]

1静心细读并默观在今天福音中,神圣光照、带领我看见、使我感动的地方

2主赐予我的、那爱天主、爱邻人的恩宠与信德

3我爱天主、爱邻人的行动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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